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高情商县长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高情商县长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43岁,高校正处,转任地方副县长,合适吗?
我认为合适。虽然处级干部是流动的,即你可以从事业单位(高校)到行政单位(县政府)任职,但这需要上级(地、市级)编制办公室(简称:编办)批准。现在事业编制要转行政编制越来越难了,如果你不降半级要平级调动,估计不太可能。43岁当副县长,政府的责、权、利是你高校不能比拟的,况且以后晋升的空间还是很大的,退休以前至少是正处,也有可能副厅(地、市级四套班子,副厅的职数不少)。你在高校正处级已经顶天了,要升为副校长太不容易,就是升至副校长,你也无所作为,因为你只能看到眼前的一亩三分地。
不合适。降级安排使用,如果排除不胜任学校工作的原因,自己要求改变环境,那就需要另当别论了。
隔行如隔山。高校正处无论做行政管理,还是从事教学工作,都与地方副县长职位的工作性质大相径庭。
虽然还是降级使用,毕竟自己也难免会有屈才的感觉。当然如果从仕途发展方向去考虑,43岁还有发展提升的潜力。
如果刚刚踏上换届的步子,届满之中,或者换届时,还有升任正职的可能性,不过前提是适应工作速度非同凡响,还是在越级提拔。
按部就班,需要转任县委副书,或者安排为县委常委、副县长,才有"转正"的可能性,否则处于排队等待状态,牛年马月才能是个头?
而且,副县长也罢,县委书记、县长也好,行政岗的工资,与大学的工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。是远远低于大学的工资,而并非有高于的可能性。
(网络图片,原创回答)
某某同志,现年43岁,高校正处级干部,现在要你去地方任副县长级别(享受正处级待遇)的领导干部,这不是你自己的意愿吧,因为你自己是绝对没有权利私自决定去地方任副县长的,而应该是组织上经过长期的考察,觉得你适合这个工作,才决定派你去任这个副县长的。所以,这不存在合适不合适的问题,而是工作需要你这么做的问题。所以,对组织部门的这个决定,你没有权利拒绝,而只能绝对服从,去履行这个职责。这是党的干部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的,你没有选择。
毛主席的战士最听党的话,哪里需要到哪里去,祖国要我守边卡,打起被包就出发。
这段话不仅适合于战争年代,而且也适合于和平年代的每一个领导干部。
不合适!
43岁,高校正处级,转任地方副县长,这样的安排对自己来说是不合适的,主要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。
1、从职务上来说,不太合适
首先从职务来说,是不太合适的。虽然高校正处级可能没有地方上管理的事情多,但是毕竟也是正处级了。如果到地方上任职副县长,虽然也可以括弧正处级,但是实际上对于自己的今后发展来说是不合适的。
在高校已经正处级了,那么下一步就有可能校长助理了,甚至有可能一下子就提拔成副校长了,那可就是副厅了。
而如果是在县里面副县长一职,想提拔成副市长,可能需要几年转任县长,然后过几年转任县委书记,然后才有比较大的可能提拔成为副市长等职务的。
因此,如果从职务上来说,可能有点不合适。
2、从工作复杂程度来说,也不合适
在高校工作,正处级,本部门就是自己说了算了,上面跟学校领导汇报好就好了,而且工作上可能更得心应手,而且事情也不是很庞杂,年龄才43岁,未来提拔副校长的机会是很大的。
但是如果到了县里任职副县长,那么事情可能就比较多了。一般县里面的副县长,管理的事情非常庞杂,而且事情可以说更加难处理。而且作为副县长,很多事情可能也是很难做主的,再加上事情多,人员多,可以说事情更难处理。而未来想提拔成为副市长,可以说困难是比较大的了。
因此,从工作复杂程度来说,可能也不太合适。
3、结论
综上所述,高校正处级转任地方副县长,是不太合适的。一般来说,从高校出来到地方任职,如果能够高套一级,比如正处去担任科技副市长,可能就是比较合适的事情。
民国时期有哪些风流韵事?
民国一对姐妹花,调戏一个男子并与其发生关系致其死亡,最后一个大律师为她们俩辩护,并成功让她们俩无罪释放的故事。这个诉状也成了现在非常著名的法律教科书,这个大律师也凭借这件事儿的名气。步步高升,最后当上了财政总长、交通总长。
事情的经过是在江苏的宝山,那时候正是民国时期,一对姓周的姐妹花,长得那叫一个国色天香,但是嘛,生活作风有一些问题,经常和一些男子做一些不三不四的事情。
昨天这对姐妹花正在田间劳动,突然发现一位叫李甲的帅气小哥哥路过。这对姐妹花立即凑上前去:哎哟,小哥哥,长得不错哟,要不要咱姐妹俩陪你玩玩?
这个叫李甲的男子,本是个学徒工,哪见过这场面,又闻见这对姐妹花身上,那叫一个香喷喷,简直是让人感觉迷离又奇异。这小哥哥也是从未尝过人事,哪经过这场面?立即沦陷在温柔乡里,三人就在田间地里其乐融融起来。最后,这个小哥哥贪欢过度,居然一命呜呼,这下事儿就闹大了。
此时,也没有办法,姐妹俩正在想如何处理这件事情,事情却闹得沸沸扬扬,而且刚好一位警员路过,就将二人当场抓获。最终,送到县上以后,县长以“贪欢误杀,情有可原”,判处姐妹俩七年牢狱之灾。
此时,刚好曹汝霖正在这个地方游玩儿。曹汝霖当时正是大律师,也是非常八卦的一个人,听到这件事后,觉得很莫名其妙:这么漂亮的一对姐妹花,怎么会因这件事坐牢呢?如果有我在的话,他们根本不会遭此罪。
周家的人听说以后,也觉得曹汝霖是个出名的律师,不会信口雌黄。于是,就出高价让曹汝霖去为姐妹俩辩护。曹汝霖听到以后,连报酬都不要直接答应下来,并且立即替姐妹俩上诉。
曹汝林是这样写的:姐妹俩都是弱女子,肯定无法强迫李甲做一些事,也没有谋害李甲的理由。李甲之所以死去,完全是自己心甘情愿贪欢的结果。所以这件事情就是两情相悦,姐妹俩根本毫无罪责。
高等厅看了以后,经过讨论发现这个诉状条理清晰振振有词,说的完全在理儿。而且,要判姐妹俩有罪,也根本毫无法律依据。于是,就让姐妹俩无罪释放。
这虽然是民国的一件风流韵事,但也给我们现在很多法律案件提了一个醒:做任何事、判任何案,都要有法可依,严格依法!千万不能凭借自己的主观意愿,来判断是非曲直!
民国时期刚从清朝封建社会更叠换代,人们受几千年封建礼仗及价值观教化,有钱有势的人仍然三妻四妾及在外风流都是被民间认同的。所以男人风流不伤大雅,甚至和今天的‘网红’一样声名日隆!国民时国民政府党政要员中有许多人三妻四妾,亲近共产党的民主领袖们也有三妻四妾的。这是民国时期、新旧交替、意识形态多元的基本社会现状。我个人反感陆小曼与徐志摩那和卿卿我我、才子佳人那种小情调;宁愿看戴笠和胡蝶的‘野兽和美女’。
我最喜欢的就是民国的三角恋。
林徽因本与徐志摩在英国留学相识并互相生出好感,徐志摩也因此与老婆离婚,后来徐志摩随泰戈尔长时间出差,这就让梁思成钻了空子。等到徐志摩出差回来黄花菜都凉了,林徽因跟梁思成已经完婚,这说明千万不要冷落女人让她习惯寂寞,不然会让你后悔,后来徐志摩坐飞机失事,要不然还真不一定会不会去抢林徽因。
林徽因与梁思成婚后才认识的这个金岳霖。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感情狂,无论林徽因搬到哪里住,金岳霖总是寸步不离,做林徽因的邻居,还没事就去梁思成家里串门,这么正大光明撩人家老婆的金岳霖也是第一个了。不过金岳霖痴迷归痴迷,但是一直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,就这么爱了林徽因一生。金岳霖是个情种,还会写诗,专一又文艺,奉劝女生碰到这种男人就嫁了吧。
前段时间听到一则新闻,说是某某高校教师道德败坏,与女学生乱搞男女关系,下面有不少网友感慨,当今社会,世风日下,高校氛围竟然堕落如斯。
其实,渣男老师这种事情,还真不是当今社会的独有产物,民国时期的这种事情,其实也不少,而且当时的“瓜”即便拿到现在来看,也是相当惊爆的。
今天咱们要说的就是民国初年的一则风流韵事,本来当事之人将双方这段地下情,掩盖得还挺严实。但谁知因为一张小小的邮票,最终丑事败露,闹得世人皆知。
甲午战争之后,清廷公费派出留学生出国留学,当时侯保三也在其中。因为家贫,在国外之时,侯保三的生活费用时常短缺,每到月底,便常常捉襟见肘。
当时的侯保三依靠帮助他人誊写摘抄文书,打零工度日,生活虽然艰苦,但学习非常刻苦。不久,学成归国的侯保三被安排到一个学校担任教员,因为学识渊博,他在校内创办了理化学会,后因教学成绩突出,渐渐声名鹊起。
随后,侯保三便进入了学校的学务处任职。
开局的侯保三,是一个好学生加有志青年的形象出现在众人的面前,然而随着后来职位的渐渐升迁,名利兼得的侯保三开始逐渐放飞自我了。
此时,已经有了妻室的侯保三,以没有子嗣为由,纳了一名貌美的小妾。结果让他崩溃的是,才不到一年,这名小妾竟然跟着别的轻浮浪子,悄悄卷走自己的钱财,和奸夫一起跑路了。
这一把,可算是把侯保三伤得不轻,然而,侯保三随后却并没有吸取贪色的教训,反而跟自己的妻妹,越走越近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情商县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高情商县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